
2025年以来股票配资指南官方
广州市市场监管局
扎实推进民生领域、互联网广告监管等
专项治理行动
有效维护了全市广告市场秩序
现公布第二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(上)
案例一
广州逸某堂大药房有限公司
发布违法处方药广告案
当事人在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的情况下,在线上网店发布“盐酸伐地那非片”“他达拉非片”“枸橼酸西地那非片”处方药广告。内容含有“36小时药效”等表示功效的宣传用语。
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十一条、第十五条、第十六条、第四十六条的规定,黄埔区市场监管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的规定,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股票配资指南官方,并处罚款20万元。
案例二
广州简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
发布虚假广告案
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、小红书等平台,推销其海外购brieye珍悦目儿童叶黄素、brieye珍悦目眼鼻通益生菌、brieye珍悦目钙镁锌等商品,发布含有“预防近视、改善视力、提高免疫力、抵御过敏源”等虚假内容的广告文案和视频。
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四条的规定,番禺区市场监管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的规定,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,并处罚款60万元。
案例三
广州某度健康科技有限公司
发布违法广告案
当事人在未取得医疗器械广告批文的情况下,通过微信公众号销售“颐元气睡眠霜”,在商城页面上宣传为“颐元气植物睡眠肽”,宣传画面含有“修复松果体使人体正常分泌褪黑素”“持久改善睡眠”等功效。商城销售的“颐元气导光凝胶”,宣传画面含有“消肿散结 缓解疼痛”“有效缓解70%疼痛”“皮肤给药 针剂级渗透”的广告内容。
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四条、第四十六条的规定,花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的规定,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,并处罚款49.5万元。
案例四
广东某健科技有限公司
发布违法广告案
当事人通过公司旗下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,发布保健食品牛膝多糖广告,使用未经民政部门登记备案机构颁发的《中国自主创新名优产品》和《中国优质名牌产品》牌匾,发布题为《热烈祝贺:“优健荟”品牌荣登CCTV》《品牌强国力量|优健科技荣登CCTV-7》的推文,宣传其公司和商品所获荣誉;并利用体育冠军为该产品作推荐、证明,发布含有“广东某健荟的家人们大家好,我是国际体操冠军......牛膝多糖,我的冠军之选,您的健康之选”等内容的广告。
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四条、第十八条的规定,越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的规定,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,并处罚款22.1万元。
案例五
华某达(广州)健康科技有限公司
发布违法广告案
当事人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,擅自发布“益普利生牌氨糖软骨素钙片”保健食品广告,含有“腰椎问题就吃华喜达氨糖软骨素高效改善腰椎问题”“解决腰椎问题”等含有疾病治疗功效的内容,并编造“为了国人身体健康隐姓埋名数十年的清华女博士杨丽华,她研发的华喜达氨糖软骨素钙片,拯救了无数有腰椎问题的患者”“一位清华女博士耗时8年研发的一款调腰护腰的良方”等内容,误导欺骗消费者。
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四条、第十八条、第四十六条的规定,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的规定,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,并处罚款15万元。
案例六
广州保某元健康科技有限公司
发布违法广告案
当事人通过某平台中投放名为“CF6-氨糖软骨素-10链-0212-保生元专营店”的推广计划,推销其“华喜达氨糖软骨素钙片”保健食品。在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的情况下,利用企业负责人“杨丽华”推荐的形式,介绍科研人员“20年女博士”的研发背景,并利用医生患者推荐,宣称产品具有“吃好腰椎间盘突出、腰椎疼痛和各种腰椎问题”的药品治疗功效。
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四条、第十八条、第四十六条的规定,花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的规定,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,并处罚款9.01万元。
案例七
广州俄某忑百货商行
发布违法广告案
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开设网店,发布“益生菌”广告,含有“胃酸、胃胀、反流、烧心、胃痛、长期胃胀气、呵护胃健康、赶走幽菌、肠胃健康、护胃粘膜”等内容;发布“护肝片”广告,含有“肝部大清扫、肝毒一夜清、养肝、护肝、清肝、百年老品牌、354年的传承、排肝毒、降肝火”等内容;发布“紫苏枇杷片”广告,含有“清肺化痰、止咳平喘、肺比碳还黑”等内容。
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四条的规定,增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的规定,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,并处罚款2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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